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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ldn’t be Worse
伊拉克人:後悔推翻薩達姆
國際干預主義惹爭議
2008年5月12日
【明報專訊】緬甸風災再次在西方掀起國際干預主義的爭論。1999年,英美北約便是「阻止人道災難、制止塞爾維亞部隊鎮壓科索沃阿爾巴尼亞裔為由」,向南斯拉夫展開空襲,儘管一些論者認為,事件並非如西方所言那麼非黑即白,科索沃阿裔叛軍也有涉及恐怖主義行為。
「阻人道災難」炸南斯拉夫
在2003 年美英入侵伊拉克一事上,支持者也曾高舉剷除薩達姆暴政的旗幟(儘管不少論者指美軍攻伊實為石油)。2003年4月9日,美軍和一班伊拉克人在巴格達拉倒薩達姆像,更成經典一幕。惟出兵推翻暴政,不代表光明就來臨。當日身處現場幫手拉倒石像的伊拉克人哈利勒(Ibrahim Khalil),上月便向法新社稱,很後悔當年推倒銅像。「假如可以回到從前,我將親吻那座我有份拉倒的薩達姆像。我會不惜一切保護它。」
「換來今日50個薩達姆」
45 歲的哈利勒憶述,當日拉倒銅像時,「大部分伊拉克人都感到高興,因為他們全都被薩達姆政權所殘害」。可是5年過去,伊拉克流血衝突不休,無數國民仍嚴重缺乏基本的乾淨水、衛生設備或保健,經濟一團糟。哈利勒說,昔日慶祝薩達姆倒台的青年,今天均感難過。「我現在才發覺,美軍攻入巴格達的那天,其實是黑暗的日子。我想問布殊﹕『你要使伊拉克成為更美好國家的承諾在哪兒?』這陣子,我們出外得帶槍。在薩達姆時代,我們起碼是安全的。我們雖趕走了一個薩達姆,卻換來今天50個薩達姆。」
Say Goodbye to G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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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w efficiency
Let’s not talk about if a white guy is killed (since they won’t have shoot him in the first place), why fire so many times to unarmed guys? You just need one or two shots to disarm a guy.
50槍擊斃黑人準新郎 紐約3警無罪
2008年4月26日
【明報專訊】兩年半以前在美國紐約市連開50槍,擊斃一名手無寸鐵黑人準新郎哥的3名警員,周五全被判無罪釋放,再次掀起紐約警方濫用警權和歧視黑人的爭議。在裁決中,法官庫珀曼(Arthur Cooperman)宣稱,警方對案件的描述,較受害人一方的供辭「可靠」。「控方證人未能無可置疑地證明,每名被告當時的行為都是全無理由的。」當時在皇后區法院聽判的,不僅包括案中死者貝爾(Sean Bell)的未過門妻子和父母,庭外且擠滿至少200名關心裁判的人,部分佩戴印有貝爾遺照的襟章、舉持要求「還貝爾公道」的標語。當眾人聽到3名被告全獲無罪釋放,無不哭喊或怒叫「不」、「殺人兇手」、「3K黨!」有些人還跟在場警員發生推撞。
民眾轟不公怒罵「殺人兇手」
2006年11月25日凌晨,23歲貝爾在結婚前夕與兩朋友參加完單身派對後,在紐約一間脫衣舞夜總會外,遭幾名警員懷疑攜有槍械,警員開數十槍將他擊斃。死者的兩名朋友貝尼菲爾德及古茲曼亦受嚴重槍傷,古茲曼體內迄今仍殘留覑4枚子彈。
事發時開了31槍的36歲警員奧利弗(Michael Oliver),與開了11槍的29歲警員伊斯諾拉(Gescard Isnora)皆被控誤殺。開了4槍的警員庫珀(Marc Cooper)被控鹵莽傷人,另兩名有份開槍警員則未被檢控。誤殺罪成立最高可被判監25年;鹵莽傷人可被判囚1年。
被告警員投訴,審訊前的輿論不公平地把他們描繪為「冷血殺手」,要求由法官自己而非陪審員作裁決。最後警員成功以自辯,說服法官接納死者「可能是藏械兼危險」的「酒鬼」,控方證人則只是為了「個人利益」才指控警員是胡亂開槍的攻擊者。此案與1999年紐約警方槍殺一名手無寸鐵的黑人事件相似。當時黑人移民迪阿羅(Amadou Diallo)伸手欲掏錢包,卻被4名白人警員誤當要拔槍,結果枉死於41槍下。涉案警員同樣被判無罪。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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