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Law’ Category

Do You Still Remember Series 1

A judge said that this company would not do this again. Do you still remember?

“前員工擬申請禁成報出版 (13:39)
2008年1月20日

約60名成報前員工指成報仍拖欠薪金或強積金,計劃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成報出版。

他們指,雖然勞資審裁處判成報要分期攤還欠薪給他們,但到現在一直都未收到錢。他們希望約見律政司長黃仁龍,反映成報不遵守法庭裁決。

代表指,部分員工已被拖欠新金超過1年,估計涉及300多萬元,有100多名員工受影響。成報現靠一班內地實習生維持運作。”

A Different Legal System?

“兩辭職員工被索巨額賠償 (10:27)
2008年1月6日

內地最近發生兩宗職工辭職被資方索取巨額賠償案,如今都在仲裁或由法院審理。

山東《半島都市報》報道,青島市四名機師去年九月向服務的航空公司辭職遭拒,之後向青島市城陽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不料近日委員會裁定,這四位機師應向航空公司支付賠償共計約人民幣2480萬元。

四名機師都不服裁決,已於今年一月二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另《華夏時報》報道,北京石油機械廠助理工程師唐德連,去年三月五日辭職,但廠方不同意,不發還人事檔案,也不支付他薪水和保險費,以致唐德連至今仍無法找工作。

唐德連無奈,只好尋求北京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幫助,不料北京石油機械廠竟要求唐德連賠償廠方損失5635萬多元。

據指出,唐德連於二零零三年七月進入北京石油機械廠,簽了五年的合同,應工作到二零零八年七月為止,但二零零七年三月,唐德連以身體虛弱為由遞交辭職報告,而廠方於當天安排唐德連辦理了交接手續,按照合同,唐德連只要向廠方支付850元的違約金就可以離職。

但是,北京石油機械廠卻拒絕接受這850元,以唐德連離職導致廠方出售的機械無法提供買方配套服務,以致買方不願支付款項,唐德連要負責為由,把賠償金一下增加了6萬多倍,從850元變成5600多萬元。

本案經北京海淀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於去年七月作出裁決,駁回了北京石油機械廠的索求,廠方不服又告到法院,去年十二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雙方所有訴訟請求。至今,全案仍在仲裁委員會和法院之間踢皮球,未獲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