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Religion’ Category
Prayers for Bobby
忽然諗起呢件真人真事(http://www.prayersforbobby.com/)。純粹為左留念。揾唔返第一次見個條link有D失望。原本條link果description睇完會好好火。
本來唔想寫,懶得寫。以前貼link copy and past都係想留念,以後睇返。不過發覺唔寫少少自己嘅意見,將來睇返又唔會知當時諗乜,唯有寫幾句啦。
Hang機問題
1)什麼是自有永有?
如果自有永有是解作一開始就有,那麼一開始之前有嗎?
例如
甲:"一向都沒有OT錢的"
一向可以是指由公司成立開始。
乙:"一向都有賠償的"
一向可以是指勞工法例生效日。
2)自有永有的神從哪裡來的呢?
以人類智慧想不出答案是一回事,自有永有的神知不知道自己是何時及怎樣開始的,又是另一回事。
假如神創造了全宇宙,那麼在未有未宙之前,只有神。那麼神是自己創造自己?還是神不知道自己是何時及怎麼由什麼創造或進化的?
似曾相識
http://hk.myblog.yahoo.com/uncle.basketball/article?mid=120
如果閣下不是盲目的信神, 你就會發覺呢個團體同祖國一樣, “無死一個人”, “無豆腐渣工程”, 人命不重要, 良知不重要, 面子最緊要, 權力最緊要, 威信最緊要, 自己最緊要.
I am not saying that God is not good just because these so-called followers are not good. The problem is that how reliable they can be, and how much you can trust them given that they will try to protect their own believe by all means?
誅九族
Deuteronomy 23:2 King James Bible
A bastard shall not enter into the congregation of the LORD; even to his tenth generation shall he not enter into the congregation of the LORD.
Question
1) God doesn’t welcome bastard, or bishop doesn’t welcome bastard?
2) Do you believe that if there is an Almighty God, it will “look down” on you just because your father/grandfather is a bastard?
多此一舉?
Towel of Babel 巴別塔,據《聖經》創世記第11章記載,是當時人類聯合起來興建,希望能通往天堂的高塔。為了阻止人類的計劃,上帝讓人類說不同的語言,使人類相互之間不能溝通,計劃因此失敗,人類自此各散東西。
如果閣下是一個現代人, 曾經讀過自然科學, 有一些常識, 應該知道
1) 越高空氣越少, 普通人受不了, 更不要說建築工作
2) 越高比大陽直接晒得更強烈, skin cancer就少不免
3) 現今雖有火箭穿梭機上太空, 但都無人力物力建築一個巴別塔上太空
上帝, 你係唔係多餘?
相信邊一個皇帝用盡人力物力去建築一個巴別塔, 都好快會亡國.
“What is power? A person who commits a crime, the judg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 death sentence. This is not called the power to call this justice. And a person committed a crime the same, the emperor could be a death sentence, it may not sentence him to death, then pardoned him, this is called the power!
What is an authority? A person committed a crime, judge sentences his death penalty legally. This is not called the authority, this calls the justice. But a person committed a crime similarly, emperor may sentence his death penalty, may also not sentence him to die, therefore has remitted him, this is called the authority”
Similiarly, the true Almightly do no unnecessary thing to show off.
I’m still thinking
If there is a God, and if this God creates everything, where does hell come from?
Why do people go to hell by default if they do not believe God, if God doesn’t create hell?
Does it mean that God creates human that will go to hell by default (although hell is not created by God), if people do not believe God?
If Devil creates hell? Why? To capture people’s energy?
If there is hell, why can’t I fight in hell?
自圓其說
Question
高登人:”一出世就有罪,那麼,嬰兒不幸死了,也會落地獄”
這是人對原罪完全錯誤的說法,神是公義的,不會懲罰沒有接觸到福音的人, 包括嬰兒下地獄。
神只會懲罰不肯悔改的罪人下地獄
Answer
接觸到福音的人就即有罪, 咁要福音黎做乜?
盲光社
明婉儀﹕還福音派基督徒一個公道 2009年3月7日
【明報專訊】明光社陣營多年來的霸道一點一滴地餵養了香港社會一股反基督教暗湧,這批人在網上尤其活躍。終於一個自稱「宗教霸權關注行動」的組織發起在2月15日(星期日)舉行「維護公民社會價值、反對宗教右翼霸權」大遊行,到明光社及與其友好的恩福堂抗議,有報道甚至稱參加人數近千。
「文化戰爭」弄假成真
值得留意的是,抗議行動的發起人既有來自教會學校和基督教家庭的中學生,也有對教會建制死心的離教者,並非只有仇視基督教的無神論網民,或支持同志的組織。其實,明光社陣營從不代表基督新教裏面的福音派大多數,已經有愈來愈多的基督徒不滿明光社陣營就反對《家庭暴力條例》而採取的文宣動員,但由於厭倦無止境的爭拗,這些信徒卻敢怒而不敢言。
近來主流報章已經開始將明光社陣營定性為港版的宗教右派,與基督新教其他傳統宗派區別開來。明光社陣營雖一再否認,但他們卻是將美國宗教右派那套「文化戰爭」論述引進到香港的始作俑者,遲早怕會自食其果。
美國的宗教右派將反同性戀和反墮胎變成基督徒參與政治的單一議程,過去8年支持布殊政府的倒行逆施,導致他們與福音派裏面其他領袖的公開決裂。香港基督徒群體什麼時候會像美國的福音派一樣,站起來向那些將救恩化約成一套個人倫理的宗教右派說「不」?
福音派贊成什麼?
去年5月美國福音派一班重量級人物發表了《福音派宣言》(An Evangelical Manifesto),重申「福音派」是代表奉獻委身的信仰身分,不是保守政治立場的代名詞。《宣言》抵制「文化戰爭」論述,向整個公民社會、不同宗教人士發出理性友善的呼籲,值得香港社會和基督教會參考,以免宗教被標籤為仇恨的象徵,只懂反對、不懂寬容。
《宣言》反對將宗教與政治綑綁,但同樣擔心宗教被「私有化」,變成消費市場的心靈雞湯,自願或被迫退出公共領域。《宣言》認為多元社會存在真實的價值分歧,所以政治討論不需將所有宗教理據拒諸門外,而應該容許不同宗教人士按良知為信仰公開作見證。為此,《宣言》提出一個重要的原則:任何宗教為自己爭取的發言權和各種特權,應該一視同仁地適用於其他所有的宗教人士(包括無信仰的人)。基督徒不應只懂得為自己爭取權利,也要為其他人爭取。
基督徒不「以牙還牙」
《宣言》批評有基督徒當受到別人的侮辱,尋求法律和政治權勢的保護(包括投訴告狀),這種扮演受害者、不甘被冒犯的心態,有違耶穌教導門徒要背上十字架、為所信的付出代價。耶穌要求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比傳統倫理的「黃金法則」還要高,就是要有雅量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去打擊敵人。反觀香港,明光社陣營經常強調自己的公民權利不應被剝削,但他們口裏說互相尊重,是否就等於跟批評者鬥人多、鬥大聲、鬥無理取鬧?
明光社陣營覺得自己為信仰而受到社會輿論逼迫,還要沾沾自喜,實在自欺欺人。明光社陣營看不到別人是批評他們的言行違反信仰,不是反對他們堅持信仰!所以我們要感謝梁文道先生2月7日的文章〈基督不丟石頭〉,還福音派一個公道。要一個教外人士提醒我們,耶穌基督宣講的信息是關於仁慈、寬恕和正義,無疑令不少基督徒汗顏。不過,這正好引證基督徒不能自我感覺良好地遺世獨立,而需要「他者」的不斷批評,以免我們落入自義、偽善、對別人的需要麻木不仁的陷阱!
作者在基督教機構任職
涂爾幹看道德大論戰
徐承恩、陳健民﹕涂爾幹看道德大論戰 2009年2月9日
【明報專訊】近日關於修訂家暴條例的爭論,弄得滿城風雨。明光社及維護家庭聯盟等基督教組織擔心修訂會為同性婚姻鋪路,群起反對。他們指出若向同性戀者讓步,便會造成道德倫理的崩潰,有部分論者甚至指斥同性戀為性暴力、性病等問題的成因。與此同時,淫審條例的第二期諮詢即將展開,而相關的爭論亦日漸升溫。一場道德大論戰,一觸即發。種種現象不禁使筆者聯想起19世紀末於法國發生的德雷福斯事件(Dreyfus Affair)。
1894年,猶太裔的炮兵軍官德雷福斯被指出賣情報予德國,給放逐到法屬圭亞那的魔鬼島,在兩年後卻發現真正的間諜是另一名匈牙利裔軍官埃斯特哈齊。可是,法國軍方卻拒絕重審案件,促使左拉(Emile Zola)等知識分子發起營救德雷福斯的社會運動。由於德雷福斯本身是猶太人,再加上救德運動的發起人多為反宗教的共和派人士,主張復辟帝制的天主教徒群起反撲,指斥共和派為目無權威、為所欲為的個人主義者,認為他們只會促成法國社會的崩潰。
為什麼當時的保皇派可以犧牲德雷福斯的個人權利,堅決反對為他平反?
法國大革命後,法國社會出現了共和保皇兩極化的局面。後者之所以抗拒共和,並不純粹出於思想上的守舊。在大革命期間,一些比較激進的共和派人士試圖透過公權力實踐他們的理想,甚至支持羅伯斯庇一類的獨裁者,以行政手段廢除宗教、清算貴族,最終卻引來強烈的反彈,令法國社會陷入革命─獨裁─復辟─再革命的怪圈,令一些宗教人士及舊貴族相信法國必須恢復大革命前的舊體制。而生活在農村的法國人,則對工業革命帶來的轉變深感疑惑,普遍有求穩定而抗拒轉變的心態,因而成為保皇派的堅實支持者。
由於天主教信仰是法國的傳統信仰,亦曾是法國王室認受性的來源,故此那是必須捍衛到底的最後陣地。由於猶太人是法國國內最顯眼的非天主教群體之一,自然被視為公敵。作為猶太人的德雷福斯已成為傳統與變革兩方衝突下的代罪羔羊。
尊重個人權利 不會帶來道德崩潰
社會學大師涂爾幹(Emile Durkheim)正正生活於被這場論爭困擾的法國社會。一直以來,涂爾幹都被誤解為保守的社會學家,原因是他非常關注社會規範,認為「失範」(anomie,是指沒有規範或舊規範不再適用)乃社會問題的根源。他亦指出現代社會的各種結構均有功能、相互分工。隨後發展出來的功能學派(Functionalism)經常為一些被視為不公義的制度(如貧富不均)辯護,更有以防止失範為由擁護建制。這些學者都奉涂爾幹為其開山祖師,而未必察覺到他其實是一個共和派人士,當年曾多次為救德運動護航。
涂爾幹固然認為社會急劇的轉變,特別是19世紀法國的現代化過程,帶來失範的問題,並對社會整體及個人心理造成壞影響。可是,他認為是工業革命帶來的社會轉變(如社會分化)造成失範,而非由倡議個體權利的新思潮所造成。是以他並不認同保皇派對共和派的批評。涂爾幹在反駁對救德運動的批評時,指出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並非自我歌頌,而是對所有個體的尊重」;「不是出於自我中心,而是出於對所有人的認同、出於對一切苦難與困惑的憐憫、出於要抗災救難的渴望,以及對公義的渴求(延伸閱讀一)」。個體主義並不等同於道德虛無主義,它本身也是一套倫理價值。它不單鼓勵社會人士爭取個人權益,亦要求他們尊重他人的個人權益,而後者就是一種能夠凝聚社會的倫理價值。
在香港有關家暴條例的爭議中,明光社等組織認為只要為同性婚姻開了路,最終會帶來性倫理的崩壞,令社會變得人慾橫流。問題是當同性戀者沒有婚姻保障,不能發展穩定的感情生活時,往往亦是這類團體指摘同性戀者濫交、放縱情慾。如果同志運動的目的真的是要拆道德體系,他們便應推動取消婚姻制度。現在爭取同性婚姻,代表同性戀者同樣肯定了委身、忠誠的價值。他們亦主張親密關係中的平等及相互尊重(故反對暴力)。這場運動的本質是平等的個人(婚姻)權利,其結果卻不是把同性戀者從舊有的道德價值中解放出來,相反是把新的(婚姻)規範加諸在同性戀者身上。這些規範將制約婚姻中的同性戀者放縱情慾,而非明光社等組織所言的人慾橫流,最終是鞏固或是摧了家庭價值,值得深思。
倫理價值需配合社會演變
涂爾幹不單指出個體主義是一種倫理規範,他甚至認為個體主義是唯一能夠維繫當代社會的倫理價值。在工業革命發生前,人類生活方式比較一致,並由威權以強制的方式維繫倫理價值。可是,在工業革命後,都市化的過程令人口高度集中,各種職業與生活方式混集其中,無可避免出現多元分化(韋伯所言的「諸神之爭」),令傳統權威崩潰。涂爾幹指出在當代社會中,對個體福祉的關懷是社會僅餘的最大公因數,而對個人權益的尊重便成了唯一能令整個社會都接納的倫理價值。而對個人權益的理解,必須是以建基於事實的理性作為最高標準。倘若涂爾幹生於當代,他或會認同哈貝瑪斯的看法:要解決當代社會的問題,我們必須遵從「溝通理性」,在公共領域中以平等、真誠態度和以理服人的方式,尋求公共議題的共識。
要以理服人,基督教群體必須在其信條以外,尋找一套與教外人士共通的話語,說明同性婚姻如何破壞家庭價值。如果認為同性家庭會造成人慾橫流、愛滋病傳播,就必須拿出證據,不應危言聳聽。其實今天對家庭價值的最大挑戰,是個體主義發展成「個人中心主義」(egoism)和(特別在全球化下)工作世界對家庭生活的破壞。未能正本清源,卻以同志爭取婚姻權作為代罪羔羊,就如同把德雷福斯再次判罪罷了!
延伸閱讀
1. Lukes, S. 1973. Emile Durkheim: His Life and Work: a Historic and Critical Study. London: Allen Lane.
2. Jones, R.A. 1986. Emile Durkheim: An Introduction to Four Major Works. Beverly Hills: Sage.
作者徐承恩是執業醫生、中大社會學系碩士,陳健民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基督不丟石頭/文﹕梁文道
基督不丟石頭/文﹕梁文道 2009年2月7日
【明報專訊】恩福堂的蘇穎智牧師認為如果在《家暴條例》加入保障同居同志的條文,會造成「愛滋病增加」,大學生畢業後當「性奴」,甚至成為「養鴨一族」等種種惡果。他是一位基督徒。黃毓民議員在網上電台狠批蘇牧師「是癲的」,「變成了拉登」。他同樣也是一位基督徒。基督徒並不是鐵板一塊,圍繞《家暴條例》的爭論自然也不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之間的鬥爭。真正的問題是為什麼某種右翼分子儼然成了主流基督教的代言人,他們又為什麼能夠如此順利地把在美國用過的那一套戰鬥語言順利移至香港。
曾被《時代》雜誌譽為「美國最好神學家」的郝華斯(Stanley Hauerwas)並不是一個激進派。多年以來,他從不放棄重建教會美德的努力,是當今神學界裏最具分量的倫理學家之一。雖然在許多思想更開放的神學家眼中,他顯得有點保守,但是他也曾在〈同志友誼﹕天主教道德哲學的一個思想實驗〉一文中如是說﹕「說到底,性並不是那麼有趣,更不是一個足以渲染我們所有行為的決定性特質。同志就和所有其他人一樣,除了是同志之外,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要做。正是出於這個理由,我抗拒『同性慾』這種說法」。他又用一對收養子女、一心信主的虔誠女同志為例﹕「他們並不淫亂,他們分享的親密關係使得他們能為教會社群的利益而更好地生活……我看不出為什麼我們不能把這種關係視為基督教意義上的婚姻……憑什麼可以不認可我所描述的這對女子呢?」
什麼是「為教會社群的利益而更好地生活」呢?基督徒到底應該建立一個怎麼樣的社群,他們的生活又該為哪一種利益而服務呢?
翻開四福音書,今天的信徒一定會很驚訝,耶穌原來極少談論使得他們如此困擾的性問題。在《約翰福音》裏面,耶穌甚至還和一個結過好幾次婚的撒馬利亞女子私下聊天。在那個年代,一個女人嫁過幾次人是不光彩的,她的性經歷是可恥的;一個撒馬利亞人普遍被認為是「生活作風」不好的;而一名如耶穌這般的猶太聖者要是和一個女人單獨說話更是很容易變成一樁醜聞。然而,他的門徒很震驚,因為耶蘇不只沒有指摘這名女子的過往,甚至還親自祝福她!
耶穌基督最讚賞的美德不是嚴守貞潔等種種行為守則,而是仁慈、寬恕與正義(我突然想起蘇穎智牧師那一句「要立法令他們(同志)不受傷害,無可能!」)。要進入天堂那道窄門,靠的不是依從法利賽人(當年的猶太教基要派)的指引,而是善待異鄉來的陌生人,把食物分給無助的飢民,邀請無家可歸者到自己家裏作客,在強權之下保護受壓迫受歧視的窮苦大眾。每次讀到福音書裏的這些信息,我都會感到一種深沉的感動。即使不是教徒,也不能不折服於耶穌基督的勇氣與大愛。既然連神子都能為他所愛的罪人流血,我們又怎能不為我們最小的兄弟去做最簡單的事呢?比如說不要讓他們受到傷害。
右翼教會的問題:
錯誤解讀基督信仰
美國和香港的右派教會在道德議題上的最大特點,就是把它全部收縮窄化到性上面,似乎除此之外別無其他公開集體行動的理由。電視上有露點鏡頭,他們投訴;同志要求平權,他們就上街。但我卻從未見過「明光社」投訴報章醜化新移民,也從未見過教會為了增加綜援金額而發動信徒去包圍立法會。這是為什麼呢?難道我讀的福音和他們的不一樣嗎?難道歧視新移民與少數族裔不是一個道德問題嗎?難道同志的罪惡要比一個漠視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的社會還要深重嗎?
郝華斯又在〈為什麼同志在道德上要比基督徒優越〉(Why Gays (as a Group) Are Morally Superior to Christians (as a Group))一文中指出,歧視同志源自當代基督徒生活中的道德紊亂。「譴責同志掩蓋了我們生活中的事實。所以在道德上對同志說『不』就變成了我們真的相信些什麼的必要象徵。」「我們生活中的事實」就是官商勾結之下的巧取豪奪,自然環境的極速惡化,以及貧窮現象的不斷擴大。
不要搞錯,我可沒說右翼基督徒都很沒良心。恰恰相反,每逢天災人禍,教會的保守派信徒都為善不落人後。根據一些調查顯示,他們平日捐獻的金額比例甚至要比許多悲天憫人的左派還多。問題只是他們往往把耶穌當年最不滿的道德問題看成是一種私人範圍的事,而今日社會普遍認為是私人範圍的性問題,在他們眼中卻是公共生活的危機。這不是基督信仰的本質傾向,而是美國右翼傳統解讀出來的特殊版本。結合了經濟上美式放任自由主義的思路,美國福音派教會一向以為貧窮問題是個人的責任,與社會再分配的機制無關,更不是政府的義務。所以他們絕對不會為了窮人展開結構性的政治行動,只能憑藉自己的憐憫心去捐錢當義工。
克魯曼(Paul Krugman)在《一個自由主義者的良心》裏,更曾舉過好幾個例子說明美國右翼一直用宗教議題,驅使底層勞工支持明明對他們不利的政策。雖然一個候選人寬免大企業稅項的主張會削弱基層所能得到的福利,但是那些基層還是把票投給了他,因為他攻擊對手贊成同性婚姻。於是,右翼政治力量便與保守派基督教會形成了穩固的神聖同盟,以片面的宗教教條掩護政治經濟學的某種意識形態,並且愈演愈烈,使得信徒們看不見街頭上歷歷在目的社會不公,卻把笫間事變成危及國家前途的頭等大事。
這套美式論述之所以能夠順利嫁接到此,是因為香港本來就有新自由主義的豐厚土壤。在殖民傳統「大市場、小政府」的管治共識底下,香港人一向強調自力更生,將貧困看成是個人的不幸甚至人格的缺陷,絕不輕易地把責任往社會頭上推,更不會將它看成是社會整體的道德淪喪。因此香港也就絕對有本錢醞釀出安徒先生所說的美式「文化戰爭」,把道德熱情全部投注到同志受不受承認,傳媒有沒有教壞小孩這些事情上了。
諷刺的是,美國右翼教會多年來維護「家庭價值」,力拒同志歪風的侵入,可是美國的離婚率卻總是居高不下。他們覺得這實在是末日將臨,還得再加把勁才行,因此羅賓遜(Pat Robertson)牧師等人才會把話說得愈來愈狠,用「接受同性戀是基督信仰衰亡的最後一步」之類的警示威脅大家。可是,正如美國評論家卡拉漢(David Callahan)所說的﹕「離婚是市場個人主義與消費文化的完美表現。為什麼要和一個不能總是運作良好的產品黏在一起?如果有更新、更好,也更年輕的版本,又何必守住10年前的老款式呢?」(見《The Moral Center》)。換句話說,假如「傳統道德」真的正在衰亡,禍首並不是什麼「性錯誤」,而是那套孕育右翼宗教文化的意識形態;以及貪婪,那種促成了金融風暴的貪婪。難道你不知道嗎?那群用百萬美元裝修自己辦公室的華爾街精英並不乏自命堅信的「重生」基督徒。
梁文道 文化評論人
Comments (1)
Leave a Comment
Leave a Comment